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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生疫苗案中负责人高俊芳可能被判死刑吗?
虽然我也很痛恨长春长生企业,痛恨这位高俊芳,很想判处其***立即执行,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说,要判处高俊芳***立即执行,确实有法律上的障碍。
当年的三鹿毒奶粉***确实有人被判处了***,但是不是三鹿公司的董事长,当时三鹿公司的董事长田文华只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了***,而被判处***立即执行的两个人涉及的罪民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因为根据刑法对对于不同罪名的量刑规定,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最高的量刑就是***,没有***缓期执行和***立即执行,而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其最高可以判处的刑法是***立即执行,因此当年的三鹿奶粉***由于不同责任人涉及的罪名不同,所以量刑也不同。
本次的问题疫苗***和毒奶粉***性质都很恶劣,都是直接危及我们的人身健康甚至生命的,因此在涉嫌的罪名以及量刑上我们不妨参考一下当年三鹿的判决,在我此前的问答中,已经详细分析过了本案高俊芳最有可能涉及的只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以最多可能被判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我,去我的问答里面查看。
但是如果想要她判处***,她涉及的罪名必须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要求有不特定的多数人受到损害,但是目前还没有受害者统一站出来去报案,因此如果本次问题疫苗***受到损害的受害者统一起来联合去报案,而且人数达到了不特定的多数人,那才有可能像当年的三鹿一样,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高俊芳***!
最近关于长春长生***疫苗的事情炒的的非常热,有的人不以为然,认为疫苗不是药,有没有人员伤亡,炒作的太厉害了。
有一件事情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过,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12月底,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到该乡卫生院打狂犬疫苗,21天后病发致死。
经化验,所用狂犬疫苗为***药。来宾市经几个月调查发现,全市非法渠道进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家,查获“问题”人用狂犬疫苗1000多人份,货值33万多元;此外,还查获其他疫苗18个品种67个批次,抓捕涉嫌制售***劣药品犯罪嫌疑人8人。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疫苗的问题,就像一粒***,它的功能是庄稼造福人类还是毁灭人类的问题,而且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普通的受害者没有办法选择,所以比三鹿奶粉更加致命,而且在三鹿奶粉之后,我们已经对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已经提升到非常重要的位置,而这次的***疫苗***就是公然的对法律,对人性,对道德,对人的生命权的挑战。
所以,我认为,这个女人死有余辜。
长生疫苗的董事长高俊芳,竟然会丧尽天良的去弄***的疫苗,来为自己赚取利润,这种利欲熏心的女人,这不就是等于为了自己生活的好一点,拥有更多的财富。把要使用用疫苗的孩子们这健康全然于不顾,这种蛇蝎心肠一样的女人,被揭发出来,显现了原形。看到这25万支疫苗都是***的,这条新闻以后。我都感觉到后脊背发凉。你想一想他们经营了疫苗公司这么些年。还都上市,可是就这样大的企业也取出来赚取那些,没有良心,粘着别人心血的钱。长生疫苗高俊芳,真的是没有一颗职业的心。善良的心。对于这样的家族企业,这回我们真的应该给大家一个好的处理结果。千万不要让大家失望,因为这件事情不仅仅只是***疫苗的问题。而是流入到了山东给那些无辜的孩子造成的伤害。我觉得应该法不容情,要针对他所惹下的祸根。进行法律的公正的审判。最好像大家说的那样就把他枪毙了。这样的话也是给那些制******谋取暴利的人的一种警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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