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公司五大承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公司五大承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承诺什么时候送达才有效?
承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产生预期的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 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因为超过承诺期限,则要约失效。
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如果是口头要约,则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必须即时承诺才有效。口头发出的要约包括双方面谈提出的要约和在电话交谈中提出的要约,对于这种口头要约,如当时不立即表示接受,则在谈话结束后,该项口头要约即不复存在。
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也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如何确定承诺的期限?此时,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可分为三段:
第一、要约到达于受要约人的期间;
第二、为承诺所必要的期间;
第三、承诺的通知达到要约人所必要的期间。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承诺生效。
融资方承诺的利润未实现,法律上有什么要求吗?
一、认购协议或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对赌协议)仅有业绩承诺、而无时业绩未承诺时的处理,建议查看对赌协议中违约条款或类似条款有无包括业绩承诺条款。如果有的话,可以按照该条款要求融资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没有,则该承诺可能无实际意义。
二、绝大多数业绩承诺中会约定业绩不达标时的处理,比较常见的是赔偿金钱、赔偿股份或者高额回购融资方股份。这种情况下,投资方可以要求融资方或者补充协议另一方(一般是融资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约定赔偿金钱、股份或者回购股份。
三、对赌协议往往是一揽子的约定,除了上面的业绩承诺外,还包括:
1、承诺上市,比如约定3年内完成A股、港股或纽交所的上市,如果无法完成赔偿金钱、赔偿股份或者高额回购融资方股份。就A股来说,上市前一般要求解除对赌条款,但是投资方私下可能要求签订如果无法成功上市则继续对赌条款的私下协议。
2、股权转让限制,通过一些列约定限制大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一般还会同时约定随售权,即大股东转你自己股份时投资方有权按照大股东与第三方达成的价格和协议条款共同参与出售其在公司中所持股权,否则其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其股权。
3、优先认购权,为确保投资方现有的股权比例,防止其在企业中的股份比例不会因新股发行老股转让等因素而降低,提前约定其具有按比例优先购买的权利。
4、另外,还有关于竞业限制、关联交易、信息开示等的约定。
四、对赌协议名目繁多,投资方为保护自身投资利益而签订的协议是否必然受法律保护?只有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未加重协议外第三方义务或减少其权益的才有效。
这个要分情况,首先要看有没有签对赌协议。如果有签,那么就按协议的要求走,如果没签就按,那么只能按合同条款走。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机制”,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因此,对赌协议实际上是期权的一种形式。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温州市鹿城区法院曾经就“对赌协议”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有过审理,审理认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对赌协议合同合法有效,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回购原告持有的目标公司3.125%股份并支付利息。***审理认为,当事人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依法成立,对当事人之间均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