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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没有作用,刑事辩护没有作用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没有作用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没有作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案件二审法官不想开庭,律师不交辩护词,会有什么后果?
  2. 因涉嫌开设网络赌场罪被刑事拘留,请律师能起到什么作用?
  3. 刑事案件法院庭审了4个月了,被羁押一年七个多月了没结果?
  4. 杭州许国利杀妻案二审,律师说不再为他辩护,你怎么看?

刑事案件二审法官不想开庭律师不交辩护词,会有什么后果?

要说后果,三种后果都有可能:维持原判,发还重审,改判。

1、二审不开庭,对于一般案件来说不违反法定程序

刑事辩护没有作用,刑事辩护没有作用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有的案件时依法应当开庭的,比如: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比如: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再比如: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除这类案件外,二审法院可以书面审理,不开庭。

2、律师不交辩护词

委托律师吗?如果有,那么应该向二审***提交辩护意见,不然,委托律师的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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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件的后果是根据案情和证据来判断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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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改判;

二审法官不开庭,因为二审***审理案件大多都是书面审理,是法律规定允许的。

律师不交辩护词,律师为什么不交辩护词呢?当事人聘请律师就是希望律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逻辑推理能力自己提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此时,律师没有提出辩护意见,那和没有请律师有什么分别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依法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律师在二审时不提交辩护词,法官会视为律师放弃辩护。二审法官会对一审案件的全部事实材料进行书面的审理。

根据刑诉法236条规定,审理的结果有以下三点:

一、维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审理并不是全部,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书面审理的刑事案件,二审***才能决定书面审理,不开庭。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的二审辩护律师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词,是律师代理二审的基本工作职责及基本义务,必须完成。

二审律师不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二审受托辩护的被告人律师必然违规,且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二审受托的辩护律师不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极易使被告人的合法辩护权利及相关合法刑事诉讼权利受到损害。

辩护律师经过精准的事实、证据及法律的分析,最后形成的书面辩护意见,是维护和保障被告人合法辩护权利及刑事诉讼权利的有力武器。否则,无论是二审,还是一审刑事案件,律师作为辩护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存在将毫无意义,违背了刑辩律师代理案件的初衷,对于刑案当事人的损害将无可避免。这样的律师,不仅当事人唾弃,而且同样会遭到律师的谴责。

所以,二审受托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必须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词,无论是二审***决定书面不开庭审理,还是决定开庭审理。


因涉嫌开设网络***罪被刑事拘留,请律师能起到什么作用?

中国律师有毛用,只是多一个油嘴滑舌的辩解罢了,如果被刑事拘留肯定是证据确凿,请律师就是一个做传话的而已,有什么没有交代吩咐的传一下话而已。

在中国如果案件明确认罪就好,快速通道处理,重新做人。请了律师法官大人都看不爽你,只有加***官办案情绪加大你的罪行。原本3年,给你来个5年。

答主此前回复的一问题,与此题类似,参见***s://***.wukong***/question/6701466251304108300/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可以通过会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侦察机关、检查机关调查[_a***_]、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等形式为嫌疑人进行辩护。

虽说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但是拘留仅仅是刑事案件的最初级阶段,仅仅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最初的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提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审理等多个过程,直至***判决。在这些个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并非是绝对正确(即使是***还有诸多被再审改判的案例)。在较长拘留、羁押期限内(这个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有多长,可以自行百度),辩护律师可以做很多有用的工作。如果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可以取保的法定情形,辩护人可以为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律师经过对全案分析,认为本案"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及其他不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逮捕的条件的,可以申请会见检察官,并提交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争取在37天以内为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其恢复一定的人身自由;即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辩护人也可以以不存在羁押的必要性为由,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到了审查***阶段,辩护人还可以根据阅卷情况,结合相关案情,提交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对证据不足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提请不予***。即使是检察院认为嫌疑人构成犯罪,符合***条件,辩护人也完全可以根据具体的案情,向检察官提出是构成此罪还是彼罪、罪轻还是罪重、主犯从犯,是否有从轻情节等辩护意见,这样能使被告人处在相对更有利的地位。

《刑事诉讼法》为保护辩护律师更好的行使辩护权,做了相关规定:

如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刑事案件***庭审了4个月了,被羁押一年七个多月了没结果?

正常情况,庭审四个月应当判决了。估计是案情出了变化,或辩护意见起了作用,导致检察院要求启动补充侦察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等公安补充侦查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继续***。像题主提问的这种情况,估计,人在外面取保。

刑事案件我是真不懂,帮你找一些资料做参考!

“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的简称,三者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安局是行政机关,***和检察院是司法机关。总而言之,“公检法”即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

1、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在刑事诉讼中,有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等权力。比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和被害人;勘验作案现场,检查、搜查犯罪嫌疑人,搜查可能隐藏罪犯、罪证的处所;扣留物证、行证进行鉴定,对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等。

2、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和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在案件审判阶段,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监督***的审判是否合法。

3、***

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有权决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适用刑罚,以及适用哪一种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样规定是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意思是“未经审判来证明有罪确定之前,优先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所以在***宣判之前,只能称“犯罪嫌疑人”而不能称“罪犯”。

公检法办案流程1侦查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198条、第199条、第202条等规定。以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3条等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第一审***审理刑事案件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存在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或存在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的情形的,经上级人民***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如还需要继续延长的,经最高人民***批准,可以继续延长。

所以,这个刑事案件很可能还有没侦查清楚或某方面的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你或者到当地检察院询问,了解相关信息

杭州许国利杀妻案二审,律师说不再为他辩护,你怎么看?

@普法行动

谢谢邀请。

杭州市许国利杀妻案,是许多民众关注的话题之一。

今天看到媒体报道的消息,许国利杀妻案的一审辩护律师方律师已经明确宣布,他将不再担任许国利的二审辩护人。

因为老羊曾经担任过公诉人,所以对许国利杀妻案的一审辩护意见很感兴趣,真想看看方律师发表了什么样的辩护意见。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了有这样一段话:

“辩护律师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提出两个核心辩护观点请***慎重考虑。第一,指控许国利故意杀人犯罪行为高度依赖被告人供述,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予以印证。第二,在后续分尸抛尸行为中,被害人头颅、重要脏器等证据均未收集在案,不能印证死亡原因,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证据存在一定缺陷。人民***可以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总起来看,方律师做了有罪辩护。其核心的辩论观点是本案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方律师目的是争取死缓。

在审庭中,如何理解“充分的客观性证据”,如果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公安机关搜集证据是非常艰难的。能够搜集到部分尸体碎片已经很不容易了。与那些尚有被害人全尸可供检验的案件相比,许国利杀妻案证据上有点缺陷是很正常的。侦查人员是人不是神,被害人的头颅及重要脏器没有找到,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不能苛求公安机关。

“辩护律师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提出两个核心辩护观点请***慎重考虑。第一,指控许国利故意***犯罪行为高度依赖被告人供述,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予以印证。第二,在后续分尸抛尸行为中,被害人头颅、重要脏器等证据均末收集在案,不能印证死亡原因,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证据存在一定缺陷。人民***可以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惩。”

从此段内容得知,辩护律师提出两点建议。第一,指控许国利故意***犯罪行为高度依靠被告人供述,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予以认证。这段话就证明此案只是以许国利的证词作为定案依据,法律是要严谨的也是需要多方客观事实来佐证其证词的真伪性其实这也是他的狡猾之处。这就和章颖莹一案差不多犯罪分子不交待主要犯罪事实,尸体的处理之处也这也是高智商犯罪分子的特征和反侦察能力的体现。但是我们不能让其得逞这就需要办案刑警的智慧和能力了因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知道在审讯的时候存在心理学破案专家的参与吗。其实对这种高智商犯罪分子应该***取分析其犯罪心理和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这才是现代刑事侦破案件的先进手段想要令其心服口服服法就应该***取“功心为上”的破案理念。

第二,在后续分尸抛尸分尸行为中,被害人头颅、重要脏器等证据均末收集在案,不能印证其死亡原因,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证据存在一定缺陷,人民***可以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惩。

至于律师这观点有点不敢苟同,许国利主观能动性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反响极大不杀不能平民愤,现在只是缺乏有利的罪证而已不能免除其犯罪事实的存在。个人建议***应该发回刑事侦察部门对其进行重新审讯主要以“功心为上”,突破他的心理防线让其把末找到的主要证据供出来从而形成完整证据链。其实再狡猾凶的野兽也逃不脱智慧的猎人的捕杀其实刑侦破案也需要智慧,许国利的犯罪事实磐竹难书罪大恶极只是还没找到其心理弱点而已。正义的法律终将会得以申张让死去的被害人得到安息,法律的威严也会彰显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这就是“正义永远都是战胜邪恶,同时也是不可调和的两个对立面”。

综上所述就是我对此问题的观点和看法还有些建议只是个人观点而已如果有错误的地方,请专业人士指正也可以在评论区互相讨论谢谢题主的邀请回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没有作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没有作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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