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办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办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刑事拘留21天了,一直没有提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继续等。三十天为一个周期。如果三十天没有宣布被正式逮捕,那大概率会被赶出拘留所,自由了。
如果三十天到了还被拘押着,还有七天时间。这七天很关键,决定逮捕,释放。过了三十七天还被拘押着,就做好既来之则安之的打算,判刑是铁钉的,在拘留所待一天抵扣刑期一天,不用劳动,比正式监狱舒服多了。
刑事拘留21天了你怎么知道一直没有提审?刑事拘留有两个黄金时间,一个24小时一个是37天。
一旦刑事拘留通知书发来是不能探视的,因为侦查阶段怕泄密串通之类的。律师在经过许可的前提下才能接见。这时候家人可以做的就是等待,还有就是通过以前有接触的人判定这次事情的大小和严重性。就通知书上列明的嫌罪名多加斟酌,记住,这种暂定的“罪名”是可以更改变更的,当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觉嫌疑人还有更严重的问题时就可以在下次发送延长羁押时间的通知书里更改。因此,家人收到的拘留通知书的罪名并不是唯一不变的。还有,被拘留的人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就只能统称为“嫌疑人”。
如果被拘留的人为未成年人,可以申请监护人或者律师在旁旁听协助。相关机构也会为嫌疑人举荐免费的援助律师。
在经历37天之后没有消息,那就是嫌疑人已经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这个时候就是案子进入侦查阶段了。在相关条件许可下,经过管辖机关同意,嫌疑人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取保候审。能够取保候审的前提是嫌疑人不会对社会有潜在的危害。当然,退而求其次,能这样做算是一种进步了,这对当事人是一种缓冲,更有利于当事人解决问题。
如果当事人在第38天走出了那座大铁门,说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安然的回归社会了。
如果你是被刑事拘留者,那你不可能在看守所使用手机提出这种问题。
回到问题本身,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以及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可以先拘留,并且在刑拘以后24小时内要提审一次,以确定是否有刑拘的必要性。如果对于已经查证有犯罪事实的嫌疑人进行拘留,也需在24小时内进行提审。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应当立即释放。
刑诉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你说的已经21天了都没有提审,应该是没有把第一次算上。
如果你真的自从进看守所直到现在也没有被提审的话。那么你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了,也不必慌张,着急也没有用。没来提审你对你也没有什么影响,也不会因此会加重对你的处罚。你不需要去做任何事情,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
还要等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可以看出,刑拘最长是37天,目前你已经度过21天了,还有16天,耐心等待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办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办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