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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年,却没领证,在法律上算有关系吗?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了,并且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那么法律上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夫妻关系。
如果你们虽然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了,但是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那么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开始同居,那么无论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在法律上均不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虽然说同居关系不等于婚姻关系,但是在法律上来说,同居关系也是一种关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同居期间的财产共有、子女抚养等。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没领证只能算同居。
同居关系自始至终不受法律保护,其自行解除,不必经过法院判决。
如果没领证生了孩子,那孩子就属于非婚生子女。要是两人解除同居关系了,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上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同居生活期间为一方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归各自所有。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酌情处理。
不知道什么原因结了婚却不领证,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不负责任的。虽说现在的人思想开放,但只同居不领证的毕竟是少数,不牵扯到孩子还好说,有了孩子的话,你们就不怕这样会成为别人嘲笑孩子的把柄吗?
结婚多年,却没领证,在1994年2月1日.前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要件:①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②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是夫妻,③在1994年2月1日前开始同居,④事实婚姻与未婚同居形式虽然相同,但法律效果完全不一样。在1994年2月1日后,结婚不领证,只能认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必须先登记领证而后结婚办酒席。这才是国家承认的合法婚姻,合法夫妻,否认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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