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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法律咨询热线是免费的吗,除了12348哪里还可以免费问律师?
12348是全国法律援助热线,在您需要聘请律师的情况下,需要具备法律援助的一些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就会指派免费律师进行诉讼或者仲裁。一般法律援助中心会有律师值班,可以进行免费的咨询,但是符合条件才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服务。可以享受免费律师代理的条件一般是贫困人口,即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人群,部分省市老年人在部分案件中可以享受免费法律服务,另外一些省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可以享受免费法律服务。但如果涉及房产、财产类的诉讼,就得不到免费律师的指派。具体需要哪些证明材料,以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的为准。但是您说的这个问题,只涉及一个口头法律咨询,人家也没看到画,没看到实物,没有办法准确下判断。
清华学姐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
因为清华“腚”姐犯了众怒!
***如没有监控,这个男生这辈子就毁了!
事实证明了男生的清白。
却彰显了“腚”姐人性的丑恶!
或许法律不会审判人性的丑恶,但是公道人心不会放过这种歇斯底里的丑陋,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的关注与批判。
“腚”姐扬言让男生社会性死亡,其心何其歹毒!
好在苍天有眼,天道轮回,“腚”姐自食其果。唐婧!这个名字希望所有人记住,她已经社会性死亡。
此清华美院学姐人品人格低劣,手摸与书包触碰完全是绝对不同的两回事。换言之她仅凭自己特敏感的心理生理反应就一厢情愿地恶毒地当场与事后均要毁掉学弟的一生,何其毒也!什么叫小东西?还要人家立即社死!以自己的感觉错觉换人家的人生,这交换代价天差地远,老夫我在遥远的南方都感觉到了这男生冤屈痛苦绝望般的无助。这事不能就此互相道歉草草了结,法治社会理应给出公平与正义。
清华学姐事件中,一位学弟的书包不小心碰了这位学姐的臀部。这位学姐***雷霆,大骂学弟是耍流氓,给学弟在公众面前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公众场合,只要不是位置不当,不是有意的,只是偶尔的,手臂腿臀擦蹭刮碰,是难免的。比如学生上下课走进走出教室人多拥挤的场合,手臂刮一下谁能说个啥。走在大街上人头攒动,擦肩而过,来回摇摆的手也可能擦着一女士的臀部,人家也理解没有大惊小怪。在公交车人多拥挤着路过一女士时,也许蹭着一女士的前胸,这女士也不会大呼小叫。
只有那种在不当的场合,故意的,经常的,对女性有特殊的动作,我认为才构成***。比如坐公交车,一位男士有座不坐,故意站在年轻***女士后面,紧贴人家身体,并用手指勾人家臀部,或者坐公交车人多拥挤,故意面对面站在年轻女士前面,两手触摸女士前胸,这类行为女士说这位男士***,***不为过。
我认为这位学姐有一种公主病,自命不凡,自恃清高,自以为纯洁如玉,把不是侵犯当作侵犯,无中生有的揑造***耍流氓的事实,以降低学弟的人格,侵害学弟的名誉为目的。
什么是诽谤罪呢?是指揑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是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诽谤罪有3个特征:一,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制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损害他***格和名誉的行为。二,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具有损害他***格和名誉的目的。三,情节严重。
以上3个特征才构成犯罪诽谤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污辱他人或者揑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用老百姓话说,民不举官不究。
如果情节不够严重就不是诽谤罪。按《民法通则》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可按侵害名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予以赔偿,赔礼道歉。因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污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某学姐的行为有可能不构成诽谤罪,但她的行为有可能侵害名誉权,是民法调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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