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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讲婚姻家庭案例分析-婚姻家庭法经典案例分析题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律师婚姻家庭案例分析,以及婚姻家庭经典案例分析题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3个典型婚姻家庭法案例简析

案例1 甲因为失踪了所以下落不明,经过家人的多次寻找,都是无音讯。后经妻子申请法院宣告了甲死亡。3年后,甲突然从外地回来了,却发现,乙与丙两人结婚了,但又已经离婚了。

本案中,华某提交的病历、门诊记录、手术同意书、多次报警记录,可以证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多次、连续、不间断殴打华某的行为,致华某受伤,且伤害程度较重,该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行为。

律师讲婚姻家庭案例分析-婚姻家庭法经典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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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院(1989)晋法民报字第1号“关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子女他人收养是否应征得愿意并有能力抚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的请示报告收悉。

典型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了夫妻的互相忠实义务。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

对离婚、分割共同财产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犯有某些特定过错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其中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因此可以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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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朱某共同居住属于他父母赠送给他一个人的,所以为王某的个人财产。2 继承房屋和50000元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分割。3 孩子一般女方抚养。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题?

1、根据情况描述,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隐瞒了已婚事实,并与丙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最终通过虚***证件和证明材料登记结婚。在这种情况下,甲与丙之间的婚姻关系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2、根据婚姻法及民法,属于刘某个人财产。故而刘某死亡后划分为刘某遗产。答2:虽根据继承法:遗嘱公证遗嘱为第一效力。但本案例中公证遗嘱所证明的标的房产并非为刘某一人所有。故而本公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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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了解什么是 婚姻家庭 继承法 ,如果以后大家遇到类似问题也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刘__与宋_于1957年 结婚 ,婚后无子女,先后 收养 刘杰_为养子,刘玉_为养女。

5、首先,商店的财产分为两份,刘甲、刘乙各一半;其次,刘甲的那份属于与杨丙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因为这些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10

判决合理。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对于继父母婚姻关系终止后继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因此属于执行困难的情形。

分析:婚姻法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消灭。

婚姻法案例分析 2011年7月至11月,老王多次向朋友阿强借钱,共计100万元。双方都是口头协议,连借条都没有写。

家暴离婚案例分析

1、对于这起离婚家暴案件,惠济区***经审理后认为,因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对女方不忠是导致两人家暴后离婚的主要原因,精神损害[_a***_]的要求,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应予以支持。

2、家暴的持续,一方面是施暴一方本身的情绪和人格问题需要面对,而另一方面还来自于受暴方对于家暴问题的处理方式。从你的表述中看出来,他的暴力行为是愈加严重了。

3、遭遇家暴的服务对象当时脑袋一片空白,未报案,先后向居委会及社会工作者要求帮助,提出想与丈夫离婚,同时表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4、最终,小敏成功离婚,但10多年的家庭暴力所带来的心理创伤只能通过时间慢慢治愈。一旦发生家庭暴力,肇事者无疑是“以强凌弱”的渣滓,需要绳之以法。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分析:婚姻法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消灭。

婚姻法案例分析 2011年7月至11月,老王多次向朋友阿强借钱,共计100万元。双方都是口头协议,连借条都没有写。

根据情况描述,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隐瞒了已婚事实,并与丙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最终通过虚***证件和证明材料登记结婚。在这种情况下,甲与丙之间的婚姻关系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根据婚姻法及民法,属于刘某个人财产。故而刘某死亡后划分为刘某遗产。答2:虽根据继承法:遗嘱以公证遗嘱为第一效力。但本案例中公证遗嘱所证明的标的房产并非为刘某一人所有。故而本公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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