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刑事案件辩护人对证人提问,以及刑事案件辩护人发问范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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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法庭上如何应对证人
一种是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另一种是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法官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关健内容还是要提请法庭注意的,切不可在法庭上急急忙忙、慌慌张张,在庭前均应将所有证据的原件按顺序摆在桌子上了。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
民事代理律师在庭审前接触己方证人是开庭前必须要做的一步准备工作。除了接触己方证人之外还有了解拟作证内容,释明证人义务和责任都是代理律师要做的准备工作。
辩护人是否可以向公诉人发问
1、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2、当事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4)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3、不可以,辩护律师只可以向原被告、证人、鉴定人发问。
4、在刑事案件当中,辩护人与公诉人是需要对证据进行质证的,那么在这个时候辩护人就可以对公诉人进行发问了。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刑事案件谁委托辩护人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辩护方的证人公诉方可以补充发问吗
1、当事人在证人、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后,认为有些事实还不清楚,需要询问证人、鉴定人的,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进行发问,要求其作出进一步的陈述和说明。当事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
2、在刑事案件当中,辩护人与公诉人是需要对证据进行质证的,那么在这个时候辩护人就可以对公诉人进行发问了。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刑事案件谁委托辩护人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庭审结束后,在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所以是可以提出补充意见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有权向证人发问吗
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调取证据并申请***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4)辩论权。
有权参加法庭审理,行使陈述权、辩论权,有向证人、鉴定人、被告人发问的权利;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向证人发问应当遵循的规则如下: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本案事实有关;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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